麻江县“三措施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
| 招商动态 |2012-04-27
麻江县“三措施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。
一是政策宣传“带”发展。印发《麻江县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;通过开展分发宣传资料、张贴通告、悬挂横幅标语等活动方式进行宣传,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。
二是主动服务“促”发展。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,对创业项目的可行性、需要完善的设施和资料进行指导,最大限度避免创业者盲目投资,让创业项目能够经受住市场的考验。
三是加强督查“保”发展。组成督查组,对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督查,听取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情况汇报,并深入微型企业进行检查,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,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,保障企业健康发展。
目前,共接受咨询600人(次)、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,注册微型企业15户(其中:个人独资企业10户,合伙企业1户,有限公司4户),投入资金150万元,解决就业75人,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取得良好开局。
